我局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对德阳市区一环路东段与东林路交汇处碧桂园凤凰台12-1号房屋违法新建(面积 8.25 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二)罚决字〔2024〕40号。因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5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209室。
联系人: 罗维超 联系电话: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