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中江生态环境局拟对******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
电话:0838-******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号 |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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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东北镇花园村 1 社(中江鑫鑫页岩砖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中江鑫鑫页岩砖厂)位于中江县东北镇花园村 1 社,于2020 年 1 月 21 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德环审批﹝2020﹞61 号),2022 年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77001V),正常生产,现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需要,拟在原址对设备及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项目改扩建完成后,砖厂产能由年生产3500 万匹提升至6000 万匹页岩标砖。原材料来源为外购。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估算投资54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无土石方开挖,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产生的废气较少,通过自然降尘通风及厂房降尘,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依托原有设施处理。3、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4、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有基础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依托原有设施处理。2、废气:采取“炮雾洒水”、“封闭生产车间”、“脉冲布袋除尘装置”、“湿式钠钙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 2表3规定的限值及修改单规定的限值。双碱法脱硫塔(单塔单循环)改造为单塔双循,排气筒由15米改为35米。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量较改扩建前减少。3、噪声:采取使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要求,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布袋除尘粉尘、脱硫渣、不合格产品等,回收用于生产;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集镇环卫系统统一清运处理。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坚持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脱硫除尘设备的管理维护,加强环保设备的巡视,做好运行记录,完善污染排放浓度的常规监测和脱硫除尘效率评估,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报告主管部门和周边群众,并安排检修。置截断阀,避免废水外排。落实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等措施,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