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房湖-文庙”、“君平街”历史文化街区设备更新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人要求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1 00:00:00,更正为:2025-03-1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3-11 00:00:00,更正为:2025-03-11 09:30:00。
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要求更正为:1、投标人承诺用于本服务项目的产品若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进网许可证、网络关键设备和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或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认证材料,或承诺中标后签合同前将对应证书或认证材料提交采购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包括货物可达到正常系统化运行标准所需的配套设施、材料等,以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货物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情况(可现场踏勘建筑情况),并根据所投设备性能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点位及安装方式,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实施与交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均为正版软件,并在软件生命周期内提供必要的更新、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此外,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软件进行正版化核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佐证材料,中标后,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人在过程中对佐证材料与原件的核查要求,并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材料原件。如无法提供或核查不相符合,所有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广汉市长沙路东一段28号
联系方式:******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联系方式:******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481
******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