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德阳市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项目银山路水闸工程、******有限公司德阳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天府旌城段堤防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服务中心四楼154号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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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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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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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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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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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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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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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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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项 目天虹路水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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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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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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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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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进行天虹路水闸建设,位于石亭江成德大道桥下游约1.68k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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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陆生植物和植被影响的防护与恢复措施
在施工时,将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局限在工程周边一定范围内,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表土剥离时,可将表土单独堆放以备植被恢复使用,待项目建成后,应根据使用需要进行表土回覆,按照原生植被生态系统配置结构进行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期间,对于裸露地表进行绿化。在施工完成后立即对工程周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地区的裸露地表,采取客土、培肥等必要的措施对地表加以平整,减轻对原植被系统的破坏,按照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稳固地表形态,选择乡土原生植物进行绿化美化。根据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修复,尽量减少占地内的施工痕迹。与工程无关的临时设施和道路全面拆除,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废弃杂物及时清理,整治施工开挖裸露面,再塑施工迹地。
2、陆生动物影响的减免和保护措施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严禁投毒、布网、下套(铗)猎捕珍稀动物及对人类有益的野生动物。
3、水生生态主要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将工程建设对鱼类资源的影响降到最低。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本工程根据项目特点,划分为闸坝工程区、施工场地区、施工道路区、表土临时堆放场、临时堆土场区共5个分区。针对工程建设中各分区各部位的水土流失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防治措施;
5、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专门的机械设备维修点,依托场地周边机械维修厂进行维修;施工人员生活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槽车运至天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标准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基坑排水经污水经沉淀后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车轮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经多级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区段下游。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打围施工,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洒水除尘、设置汽车冲洗平台,土石方及表土堆场设置防尘网等;卸料作业过程采用环保洒水除尘机(移动式)等措施,抑尘率可达85%以上。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项目在左右岸设置临时堆放区,弃渣运至天府旌城区域公共渣场堆存区,不计入项目占地,回用于滨江北路以及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的建设;
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堆放;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清理的淤积物:用麻袋袋装沥干水分后及时转运至临时渣场(施工场地内),自然干化后淤积物全部用于河道低洼处回填(用于堤坝内场地平整及绿化恢复)。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闸坝运行后,工程河段流速、水位等水文情势将发生较大变化,加强对上游及工程河段污染源的控制,以减小河道水质污染,维持工程河段原有水域环境功能。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闸坝阻隔,水流流速较天然状态有明显减缓,河道深度明显加深,为了保护库区水质不受影响,设立警示牌,避免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当地村民进行水质保护的教育,使其对闸坝运行方式有所了解,并引起足够重视,避免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闸坝运行时启闭机及其配套电机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对机电设备的基座安装减振装置进行减振处理,并对水闸启闭室进行隔声处理,经采取以上隔声、减震措施后,项目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对鱼类保护措施
水闸蓄水时严格控制闸门开度,保障下游河道水量不低于正常流量的10%;采取丰水期蓄水,尽量减少下游河段减水时间,严禁出现河段脱水情况。环评建议设计应考虑在水闸侧边分别设置斜坡式鱼道式过鱼设施,鱼道迂回设置,减缓水流速度,出口设置于水闸下,防止河段减水、脱水。
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上下游水生生态调查,采用网捕过坝等措施加强上下游水生生物种质交流,并根据生态调查情况,制定并实施合理的鱼类增殖放流计划。搞好工程施工管理就十分必要,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采取签到制度、举报制度对施工人员的行踪及行为进行监管,不准下河进行网鱼,更不准炸鱼、毒鱼和电捕鱼,对鱼类资源严加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因工程运营过程中对鱼类资源带来的损害。
三、其他部门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对四川省沱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3)203******人民政府关于对天府旌城直管区分区规划的批复》德府函(2021)10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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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项目银山路水闸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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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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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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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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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进行银山路水闸建设,闸址河段位于宝成铁路桥上游约0.91km处,距铁西排洪河汇口约0.4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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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和植被影响的防护与恢复措施
在施工时,将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局限在工程周边一定范围内,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表土剥离时,可将表土单独堆放以备植被恢复使用,待项目建成后,应根据使用需要进行表土回覆,按照原生植被生态系统配置结构进行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期间,对于裸露地表进行绿化。根据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修复,尽量减少占地内的施工痕迹。与工程无关的临时设施和道路全面拆除,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废弃杂物及时清理,整治施工开挖裸露面,再塑施工迹地。
2、陆生动物影响的减免和保护措施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严禁投毒、布网、下套(铗)猎捕珍稀动物及对人类有益的野生动物。
3、水生生态主要保护措施
工程的运行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生物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将工程建设对鱼类资源的影响降到最低。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本工程根据项目特点,划分为主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施工道路区、临时堆料场区共4个分区,针对工程建设中各分区各部位的水土流失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防治措施。
5、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专门的机械设备维修点,依托场地周边机械维修厂进行维修;施工人员生活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槽车运至天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标准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基坑排水经污水经沉淀后在满足用水条件下回用于施工中的洒水降尘和作为施工场地车辆车轮冲洗补充水等,不能回用的基坑水经多级沉淀后自然溢流至工程区段下游。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打围施工,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洒水除尘、设置汽车冲洗平台,土石方及表土堆场设置防尘网等;卸料作业过程采用环保洒水除尘机(移动式)等措施,抑尘率可达85%以上。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项目在左右岸设置临时堆放区,弃渣运至天府旌城区域公共渣场堆存区,不计入项目占地,回用于滨江北路以及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的建设;
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堆放;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清理的淤积物:用麻袋袋装沥干水分后及时转运至临时渣场(施工场地内),自然干化后淤积物全部用于河道低洼处回填(用于堤坝内场地平整及绿化恢复)。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闸坝运行后,工程河段流速、水位等水文情势将发生较大变化,蓄水后流速减缓,需加强对上游及工程河段污染源的控制,以减小河道水质污染,维持工程河段原有水域环境功能。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闸坝阻隔,水流流速较天然状态有明显减缓,河道深度明显加深,为了保护水质不受影响,设立警示牌,避免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当地村民进行水质保护的教育,使其对闸坝运行方式有所了解,并引起乡政府和村民的足够重视,避免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闸坝运行时启闭机及其配套电机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对机电设备的基座安装减振装置进行减振处理,并对水闸启闭室进行隔声处理,经采取以上隔声、减震措施后,项目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对鱼类保护措施
水闸蓄水时严格控制闸门开度,保障下游河道水量不低于正常流量的10%;采取丰水期蓄水,尽量减少下游河段减水时间,严禁出现河段脱水情况。环评建议设计应考虑在水闸侧边分别设置斜坡式鱼道式过鱼设施,鱼道迂回设置,减缓水流速度,出口设置于水闸下。
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上下游水生生态调查,采用网捕过坝等措施加强上下游水生生物种质交流,搞好工程施工管理,不准下河进行网鱼,更不准炸鱼、毒鱼和电捕鱼,对鱼类资源严加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因工程运营过程中对鱼类资源带来的损害。
三、其他部门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对四川省沱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3)203******人民政府关于对天府旌城直管区分区规划的批复》德府函(2021)10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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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上游(石亭江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天府旌城段堤防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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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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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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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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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改建工程堤线沿石亭江干流两岸现状堤防布置,起点位于成德大道桥,终点止于宝成铁路桥,工程河段长约6.07km,左、右岸堤线合计长度12220m,其中左岸堤线全长6197m(改建)、右岸堤线全长6023m(改建5563m,新建 460m)、新建穿堤建筑物(包括左岸旌西河北段穿堤箱涵、歇月水库进水闸、歇月水库溢洪道兼放空建筑、29支渠排洪涵洞,右岸旌西河(南段)穿堤箱涵、景观一河排洪涵洞、金轮水库进水闸、轮水库溢洪道)、河道清淤疏浚(成德大道桥~原万工堰之间的右岸河道进行开挖疏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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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树木,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同时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使该地区的动物生境得到恢复,使动物尽快恢复到施工前的种群状态。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会对水质产生影响,引起浮游藻类优势度产生变化,破坏施工河段底栖动物栖息地和水生植物生存环境。但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加之生态系统具有自我修复功能,其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为减轻工程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期,选在枯水期进行。
②优化涉水工程施工工艺,合理控制涉水工程施工范围,减少水体扰动程度和范围。
③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捞鱼类、虾蟹等,尽量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破坏。
④施工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工程弃渣、废水,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严禁将弃渣弃入河道,避免影响水质。
⑤临时堆放场尽量远离河道,并采取围挡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河内。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将建设时序基本相同、功能接近、工程布局相对集中、水土流失防治方向相似的组成部分划分为一个水土保持防治区。本工程穿堤建筑均采用箱涵型式从堤防下部基础穿越,其水土流失及防治与主体工程相似,该部分可合并在主体工程防治分区内。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修建完成后,河堤作为固定的建筑物,本身不会产生排放对周围地表水、大气、声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物,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及固废排放。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河堤及河道主管部门在营运期应贯彻《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增强河道两岸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对生态平衡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从绿化工程入手,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同时对河堤加强管理安排专人巡查,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防止污水排入河道和在河道内倾倒垃圾。
2、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对损害环境质量的人为活动施加影响,以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达到既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需要,又不超出地球生物容量极限的目的。本项目运行后,建设单位应该作好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时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量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其他部门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对四川省沱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3)203******人民政府关于对天府旌城直管区分区规划的批复》德府函(2021)10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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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