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运营管理服务最高限价询价邀请公告
致各供应商:
******有限公司担任业主,本项目为中江县乡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居民生活质量。为推进实施。现对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前期询价邀请,本次报价的最低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的依据。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内容:负责30个乡镇(不包含中江城区二环路内)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预计日均垃圾量450吨,每日将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乡镇垃圾统一转运、统一处置。
2. 服务要求
2.1车辆相关要求
2.1.1运营中采购人提供19辆25t燃油转运车,65个压缩箱等设备,供应商人员的配置数量应能充分满足相应阶段垃圾运输需求量的需要,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2.1.2其他要求
★2.1.2.1中标单位负责每日将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兴隆镇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涉及的项目经理、管理员、车队长、财务人员、内勤人员、转运车驾驶人员、中转站管理人员等相关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1.2.2项目运营期间,19辆25t燃油转运车,65个压缩箱维修费用、油耗费用、中转站管理运营费用以及办公管理成本、运营成本、人工成本等其他任何关于为该项目提供服务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2运输及管理要求
★2.2.1、项目运营期间,供应商需负责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车途中的一切安全(含民事、刑事责任)、卫生等工作。
2.2.2运输要求:1.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2.垃圾应清运至指定的地点(位于中江县兴隆镇的中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严禁乱倒、乱卸垃圾;3.垃圾清运车辆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车牌号码与标志应清晰;4.垃圾清运作业人员着职业工装。运输车辆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2.2.3中转站管理要求:1.禁止在中转站内露天堆放转运垃圾;2.无积存垃圾,做到垃圾到站日产日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垃圾压缩转运工作,每天冲洗3次,早中晚各一次;3.车辆做到进出有序,合理安排垃圾安全卸载;4.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械、安全操作,负责管理维护,每天压缩清运完毕要做好设备冲洗保洁、性能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5.确保站内清洁有序。
2.3设备保养要求
2.3.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2.3.2、做好垃圾车日常保养,保持垃圾车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2.3.3、作业转运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方无关。
2.4人员管理及工作要求
2.4.1、上岗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做到着装整洁,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4.2、增强服务意识,搞好垃圾转运工作。
2.4.3、投标人提供管理、驾驶人员,并负责薪酬等。
2.4.4、特殊岗位人员须按要求持证上岗。
★2.5场地要求
2.5.1、所有车辆须具有停放及清洗场地,并配备有污水处置设施,保障场内出水零污染。
2.5.2、停放场地须具有合法证明。
2.5.3、停放场地能停放所有车辆。
3、服务团队
★3.1人员配置要求
3.1.1、驾驶员:不低于20人。
3.1.2、项目经理不低于1人、管理员不低于4人、车队长不低于1人、财务人员不低于1人、内勤人员不低于1人、中转站管理人员不低于41人。
人员的配置数量应能充分满足相应阶段垃圾运输需求量的需要。
4、垃圾清运要求
4.1各乡镇垃圾清运点无垃圾堆积。
4.2.运输过程无垃圾散落、遗漏,乡镇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4.3.定期向中标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垃圾清运工作报表。
二、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
2、项目实施地点:中江县全县30个乡镇。
注:带★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三、报价要求:
1、报价表;按询价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为完成该项目下所有服务内容的含税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差旅费、人工费、配套物料等。
2、公司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5 日17:00(北京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
五、递交报价文件方式:本项目控制价报价文件采用线上邮件的形式,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账号:******1@qq.com),并将报价文件原件邮寄至我单位(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98号10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8-******),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报价要求中所有内容。
六、说明
本次询价结果不作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