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天府校区
桶装饮用水配送合作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比选公告
******学院天府校区桶装水配送合作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采购,在现有配送服务基础上新增一家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且具备实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学院天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合作项目(第二次采购)
2.******街道)
二、经营范围:
办公楼、学生寝室、教工宿舍的桶装饮用水供应。
三、天府校区情况说明
1.天府校区共有学生公寓24栋(已投入使用15栋),办公楼若干,目前在校师生12000人左右(后期还会陆续增加)。
2.学校会提供15平米左右的场所供商家作为桶装饮用水的销售商铺,租金、水电自付。
3.本次采购的天府校区桶装饮用水配送合作服务商并非唯一合作商。
资金来源
1.办公用水为公用经费。
2.学生寝室及教师宿舍用水为个人自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纳税、社保和员工人身意外险等缴纳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截止投标日期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7.2.供应商须提供:
①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②所投桶装水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③所报品牌原厂授权证书或产品代理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08:30点至11:30点,下午14:30点至17:30点(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2.1.有效期内的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2.符合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需加盖公章;
2.3. 近6个月内由国家(地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或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2.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现场勘查: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简阳市东部新区科技城南大街1956号天府校区南3门集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学院行政楼601会议室
3.未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送达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要求:
4.1.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性文件和实质性响应文件;
4.2.
投标文件数量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统一用A4纸印制,逐页编码,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加盖投标人鲜章,并用档案袋密封。
5、确认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须于2025年3月31日17:00前(北京时间)发送《供应商参加比选确认函》(详见比选文件的附件3)至******邮箱。未按要求发送的,后果自负。
6.请参加比选的商家各授权一人参加开标,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为法人参与投标则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八、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学院官方网站(网址******/)发布,公告三天后向中选人发送成交通知书,不负责解释中选和落选原因。
九、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古老师
电话:******(3月24-28日)
0838-****** (3月31日-4月1日)
******管理中心
2025年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