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瑞河街57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建设局
2025年2月7日
(联系人:黄砚西)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德阳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第九项反馈内容: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德阳市道路、建筑工地等扬尘管控工作不力。督察发现,德阳市道路、建筑工地、砂石商砼等领域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抽查全市38个相关项目及企业,33个存在堆场盖覆盖不严、工程车辆清洗不及时、喷淋设施未使用、场内道路未硬化等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问题。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政法委(市砂整办),各区(市、县)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全面加强扬尘管控,切实解决企业不规范管理及道路、建筑工地、砂石商砼等领域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
整改措施 | 1.2023年9月底前,完成督察抽查发现的33个项目及企业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 2.2023年9月底前,开展道路、建筑工地、砂石、商砼等领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8个砂石企业已完成通报扬尘整治,25个施工工地通报问题已整改完成,持续关注砂石企业和在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2(1)已结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德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指导,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认真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工作力度。 (2)旌阳区、经开区十三家商混站全部达到绿色环保搅拌站验收,其中两家通过四川省重污染绩效引领性企业,两区的商混站运输车辆达到国五标准的车辆156辆。 (3)组织市公安、自规、环保、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国资委会同各地砂整办开展砂石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砂石加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4)市交通局对我市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项目公司制定、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和台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六必须、六不准”进行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