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5年1月旌阳区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合格医药机构的公示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和******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德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经办规程的通知》(德医保中心〔2023〕14号)文件规定,现将旌阳区2025年1月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不符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条件的,可拨打******向德阳市旌阳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序号 | 医保区划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服务内容 |
1 | 旌阳区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滨河街南段9号 | 普通药店本地、异地直接结算 |
德阳市旌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