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0日我局对******有限责任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绵竹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绵竹市射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2号炉改扩建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绵竹市孝德镇文河社区 | 报告表 | 2024年12月10日 | |
2 |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绵竹市孝德镇大乘村一组 | 报告表 | 2024年12月10日 | |
3 | 绵竹市射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绵竹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 绵竹市射水河主流及支流马尾河、白水河、龙蟒、付家河汇入口 | 报告表 | (公示版)德环审批[2024]370号关于对绵竹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绵竹市射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4年12月10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服务中心
邮 编:61800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1日